北交所申报类型有哪些
北交所的申报类型主要包括限价申报、市价申报和盘后固定价格申报三大类,这些机制确保了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流动性,是投资者参与交易的基础框架。

限价申报是北交所最常用的申报方式,投资者在委托时指定一个具体的买入或卖出价格,只有当市场价格达到或优于该价格时交易才会执行,这有助于控制风险但可能面临成交不确定性;规则要求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基准价格的105%或十个最小变动单位,以孰高为准,卖出申报则相反,这种设计防止了价格剧烈波动。

市价申报则允许投资者不指定价格,而是按市场最优价成交,北交所支持本方最优和对手方最优两种子类型,前者以当前投资者自身最优报价为基准,后者以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基准,确保快速执行但需注意涨跌幅限制,新股上市首五日不设限,其后为30%,避免极端行情下的失控风险。

盘后固定价格申报是北交所特有机制,交易时段为15:00至15:30,以当日收盘价作为成交价,适用于投资者在常规时段外调整仓位,这种申报简化了操作流程,尤其适合长期策略的投资者,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,确保市场收盘后的秩序稳定。
北交所还设有停板价申报和协议交易申报等辅助类型,停板价申报用于价格达到涨跌停板时的特殊处理,协议交易则针对大宗交易,单笔数量需不低于10万股或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,这些补充机制增强了市场灵活性,但与沪深交易所相比,北交所的停板价申报是其独特优势,提升了极端市况下的应对能力。